掬 基本解釋
- 用兩手捧。 例如 以手~水。~誠相見。笑容可~。
掬 詳細解釋
掬 國語辭典
1.
用兩手捧取。
例如
如:「 掬 泉」、「掬水而飲」。
書證
- 唐·段成式《酉陽雜俎·卷三·貝編》:「上令左右 掬 庭水嗅之,果有檀香氣。」
2.
情態顯露於外,似可用手抓取。
例如
如:「笑容可 掬 」、「真情可 掬 」。
3.
噘、翹起。
書證
- 《西遊記·第五四回》:「八戒採著馬, 掬 著嘴,擺著耳朵。」
掬 康熙字典
【卯集中】【手字部】 康熙筆畫:12 部外筆畫:8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居六切,音菊。與匊同。兩手曰掬。【禮·曲禮】受珠玉者以掬。【疏】謂手中也。【左傳·宣十二年】舟中之指可掬也。
又【詩詁】兩手曰臼,屈掌曰匊。
又【小爾雅】掬,一升也。今俗謂兩手所奉爲一掬,則數合也。
又【揚子·方言】離也。齊曰斯。燕之外郊,朝鮮洌水之閒曰掬。 【說文】在手曰匊。俗作掬。【廣韻】與
同。【韻會】本作揈。【正字通】本作臼。
掬 說文解字
說文解字注
(匊)在手曰匊。唐風。椒聊之實。蕃衍盈匊。小雅。終朝采綠。不盈一匊。毛皆云。兩手曰匊。此云在手。恐傳寫之誤。手部曰。持、握也。握、搤持也。搤、捉也。捉、搤也。把握也。然則在手曰捉、曰搤、曰握、曰持、曰把。不曰匊也。據篇、韵所言則許書之譌久矣。玉篇曰。古文作臼。此語尤誤。臼者、叉手也。叉者、手指相錯也。廣韵以兩手奉物訓臼、誤矣。方言曰。掬、離也。燕之外郊朝鮮洌水之閒曰掬。此方俗殊語。不係乎本字也。从勹米。會意。米至
。兩手兜之而聚。居六切。三部。俗作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