鑪 基本解釋
- 同「爐」。盛火的器具,可作冶炼、取暖、烹饪等用。《淮南子•齊俗》:「鑪橐埵坊設,非巧冶不能以治金
- 指香爐,熏爐。《文選•江淹〈雜體詩三十首〉》之三十:「膏鑪絶沈燎,綺席生浮埃。」
- 酒肆,古时酒店前放置酒坛的炉形土臺。也用为酒店的代称。《史記•司馬相如列傳》:「買一酒舍酤酒,而令文君當鑪。」
- 酒盆。《廣韻•模韻》:「鑪,酒盆。」
- 金屬元素,符號Rf。有放射性,由人工核反應獲得。
- 姓。也作「鑢」。《萬姓統譜•虞韻》:「鑪,見《韻會》。」
鑪 國語辭典
1.
火爐,可供燃燒以盛火的器具。通「爐」。
例如
如:「香 鑪 」。
書證
- 《說文解字·金部》:「 鑪 ,方 鑪 也。」
- 清·段玉裁·注:「凡燃炭之器曰 鑪 。」
- 《漢書·卷四八·賈誼傳》:「且夫天地為 鑪 ,造化為工,陰陽為炭,萬物為銅。」
2.
酒店前,四邊隆起以放置酒罈的臺子。
書證
- 《史記·卷一一七·司馬相如傳》:「買一酒舍酤酒,而令文君當 鑪 。」
- 裴駰集解引韋昭曰:「 鑪 ,酒肆也。以土為墮,邊高似 鑪 。」
鑪 康熙字典
【戌集上】【金字部】 康熙筆畫:24 部外筆畫:16
【唐韻】洛乎切【集韻】【正韻】龍都切【韻會】籠都切,音盧。【說文】方鑪也。【徐鉉曰】今俗別作爐,非。【廣韻】火牀。【韻會】一曰火函。【左傳·定三年】邾莊公廢于鑪炭。【周禮·天官·宮人】共鑪炭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天地爲鑪,造化爲工,隂陽爲炭,萬物爲銅。
又【正韻】酒器。
又酒肆。【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】令文君當鑪。【註】韋昭曰:鑪,酒肆也。以土爲墮,邊高似鑪。
又鉀鑪,箭名。見前鉀字註。
又【韻會】熏器。或作爐。【漢官典職】尚書郞給女,使執香爐。
又與鑢通。【左傳·定四年】鑪,金初宦于子期氏。【釋文】鑪,本又作鑢。金名。音慮。
鑪 說文解字
說文解字·鑪
卷十四
方鑪也。从金盧聲。洛胡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今俗別作爐,非是。
說文解字注
(鑪)方鑪也。方對下圜言之。凡㸐炭之器曰鑪。定公三年左傳:邾莊公自投於牀,廢於鑪炭,爛,遂卒。从金盧聲。洛乎切。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