缶 基本解釋
- 古代一種大肚子小口兒的盛酒瓦器。
缶 詳細解釋
fǒ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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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是「午」字,即「杵」。下面是「缶」的本體。「杵」是棒子,可用來製坯。「缶」又是秦樂器,「杵」可以敲擊成曲。本義:瓦器, 圓腹小口,用以盛酒漿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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盛酒漿的瓦器。大腹小口,有蓋。也有銅製的 [earthen jar with big belly and small mouth]書證
- 缶,瓦器所以盛酒漿,秦人鼓之以節歌。象形 —— 《說文》
- 盎謂之缶 —— 《爾雅》
- 貳用缶 —— 《易·坎》
- 以二缶鐘惑 —— 《莊子·天地》
- 有孚盈缶 —— 《易·比》
- 坎其擊缶 —— 《詩·陳風·宛丘》
- 擊甕叩缶 —— 《史記·李斯傳》
- 五獻之尊,門外缶,門內壺 —— 《禮記·禮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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汲水的瓦器 [earthware for sucking water]書證
- 具綆缶,備水器 —— 《左傳·襄公九年》
词性变化
◎缶
fǒ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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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考古]∶一種陶瓷樂器 [fou ,a clay musical instrument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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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種古容量單位,等於十六鬥。一說三十二斗 [fou]書證
- 藪二有半謂之缶,缶二謂之鐘 —— 《小爾雅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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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如:缶米(一缶的米。即十六鬥米)
缶 國語辭典
1.
盛酒漿的瓦器,腹大口小,有蓋。
書證
- 《說文解字· 缶 部》:「 缶 ,瓦器,所以盛酒漿。」
2.
樂器名。古代一種瓦製的敲擊樂器。
書證
- 《詩經·陳風·宛丘》:「坎其擊 缶 ,宛丘之道。」
- 唐·孔穎達·正義:「此云擊 缶 ,則 缶 是樂器。」
- 《舊唐書·卷二九·音樂志二》:「 缶 ,如足盆,古西戎之樂,秦俗應而用之。其形似覆盆,以四杖擊之。」
3.
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缶 康熙字典
【未集中】【缶字部】 康熙筆畫:6
【廣韻】方久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俯九切,音否。【說文】瓦器,所以盛酒漿,秦人鼓之以節歌。【爾雅·釋器】盎謂之缶。【註】盆也。【疏】缶是瓦器,可以節樂,如今擊甌,又可以盛水盛酒,卽今之瓦盆也。【急就篇註】缶卽盎也,大腹而斂口。【易·比卦】有孚盈缶。【釋文】鄭云:缶,汲器也。
又【坎卦】樽酒簋貳用缶。【註】瓦缶之器。
又【離卦】不鼓缶而歌。【前漢·楊惲傳】仰天撫缶。【註】缶,瓦器也。
又【小爾雅】二有半謂之藪,藪二有半謂之缶,缶二謂之鍾。【註】缶,四斛也。【魯語】其歲收田一井,出稯禾,秉芻,缶米。【註】缶,庾也。
又【前漢·高帝紀】上破布軍於會缶。【註】蘇林曰:音。師古曰:此字本作
,而轉寫誤爲缶字耳。黥布傳則正作垂字。
又【正字通】宥韻,讀若覆,義同。○按諸韻書無去聲。
缶 說文解字
說文解字·缶
卷五
瓦器。所以盛酒。秦人鼓之以節謌。象形。凡缶之屬皆从缶。方九切
說文解字注
(缶)瓦器所㠯盛酒
。釋器、陳風傳皆云。盎謂之缶。許云。盎、盆也。罌、缶也。似許與爾雅說異。缶有小有大。如汲水之缶、葢小者也。如五獻之尊、門外缶大於一石之壷、五
之瓦甒、其大者也。皆可以盛酒
。秦人鼔之㠯節謌。鼔之錄切。擊也。韵會鼔作擊。李斯傳、廉藺傳、漢楊惲傳皆可證。象形。字象器形。方九切。三部。俗作缻。凡缶之屬皆从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