并 基本解釋
- 合并;聚合。《韓非子•有度》:「荆莊王并國二十六,開地三千里。」
- 同。《書•金腾》:「啓籥見書,乃并是吉。」
- 專一。《荀子•儒效》:「并一而不二,所以成積也。」
- 聚。《後漢書•張衡傳》:「魚矜鱗而并凌兮,鳥登木而失條。」
- 連詞。表平列或進一層,相當於「和」、「與」、「同」、「以及」。宋蘇軾《漁家傲•金陵賞心亭送王勝之龍圖》:「千古龍蟠并虎踞,從公一弔興亡處。」
- 副詞。一起;一齊。《戰國策•燕策二》:「(蚌、鷸)兩者不肯相舍,漁者得而并禽之。」
- 副詞。用在否定詞前面加強否定的語氣,略帶反駁的意味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五回:「每日四五個醫生用葯,都是人參、附子,并不見效。」
- 通「屏」、「摒」。①摒除;拋棄。《莊子•天連》:「至貴,國爵并焉。」②屏住,抑止。《吕氏春秋•論威》:「并氣專精,心無有慮。」
- 中医术语。①盛實。《素間•生氣通天論》:「并乃狂。」②氣交通。《素問•生氣通天論》:「故病久則傳化,上下不并,良醫弗為。」
- 地名。相傳禹治洪水,分天下為九州。并州為九州之一,其地在今河北省保定市、正定縣和山西省大同市、太原市一帶。《周禮•職方氏》:「正北曰并州。」
- 地名。漢置并州,其地在今內蒙古、山西(大部)、河北(一部)。東漢時併入冀州。三國魏複置。其地在今山西省汾水中游。唐開元十一年改為太原府。宋太平興國複改為州。《廣韻•清韻》:「并,亦州名。舜分冀州為幽州、并州。春秋時為晋國,後屬趙,秦為太原郡,魏復置并州。」
- 姓。《姓觿•庚韻》:「并,《姓考》云:趙侯支庶,食采于并邑,後因氏。《千家姓》云:南越族,梁武帝時,有交趾人并韶。」
并 詳細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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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地名。并州 [Bing prefecture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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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傳禹治洪水,分天下爲九州。并州爲九州之一,其地在今河北保定、正定和山西大同、太原一帶。沿用爲太原的別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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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置并州,其地在今內蒙古、山西(大部)、河北(一部)。東漢時併入冀州。三國魏復置。其地在今山西汾水中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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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見 bìng [py=bìng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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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會意。字形像在腿部把兩個人連綁在一起。本義是合并,引申為一并、一同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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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本義 [amalgamate;combine]書證
- 軍乃引而退,并於李下,大王又并軍而至 —— 《韓非子•初見秦》
- 科別其條,勿猥勿并 —— 《漢書•董仲舒傳》
- 四美具,二難并 —— 《滕王閣序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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兼有 [Have both]書證
- 非臣毀宗,夷族所能上報,喜懼參并,悲慚哽結 —— 《文選·陸機·謝平原內史表》
- 天下良辰美景,賞心樂事,四者難并 —— 《文選·謝靈運·擬魏太子鄴中集詩序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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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起;一齊;同時 [at the same time;altogether]書證
- (蚌、鷸)兩者不肯相舍,漁者得而并禽之 —— 《戰國策·燕策二》
- 蓋象琴筑并奏,笙竽俱唱 —— 《文選·左思·吳都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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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於否定詞之前,以加強否定語氣,帶有反駁的意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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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且,連 [further more;besides]書證
- 杖至百,兩股間濃血流離,并蟲亦不能行捉矣 —— 《聊齋志異·促織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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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,以及 [and]
并 國語辭典
合。通「併」。
- 《文選·曹冏·六代論》:「自此之後,轉相攻伐,吳 并 於越,晉分為三魯,滅於楚,鄭兼於韓。」
兼有。
- 《文選·陸機·謝平原內史表》:「非臣毀宗,夷族所能上報,喜懼參 并 ,悲慚哽結。」
- 《文選·謝靈運·擬魏太子鄴中集詩序》:「天下良辰美景,賞心樂事,四者難 并 。」
一齊。通「並」。
- 《戰國策·燕策二》:「(蚌、鷸)兩者不肯相舍,漁者得而 并 禽之。」
- 《文選·左思·吳都賦》:「蓋象琴筑 并 奏,笙竽俱唱。」
用於否定詞之前,以加強否定語氣,帶有反駁的意味。通「並」。
而且。通「並」。
參見「并州」條。
大陸地區山西省太原市的別稱。
↳ 幷 康熙字典
(康熙字典未收錄「并」字頭,請參考「幷」字:)
【寅集下】【干字部】 康熙筆畫:8 部外筆畫:5
【唐韻】府盈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盈切【正韻】補明切,
餅平聲。【說文】本作
。从二人,幵聲。一曰从持二干爲
。隷作幷。相从也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輿人爲車。凡居材大與小無幷。【註】幷謂偏邪相就也。
又【廣韻】幷,合也。【謝靈運·初去郡詩】廬園當巖栖,位代躬耕。顧己雖自許,心跡猶未幷。
又【玉篇】幷,兼也。同也。
又州名。【書·舜典】肇十有二州。【註】舜分冀州爲幽州,幷州。【廣韻】春秋時爲晉國,後屬趙,秦爲太原郡,魏復置幷州。【韻會】唐爲太原府。
又姓。【廣韻】出《姓苑》。【萬姓統譜】幷韶有文藻,吏部以幷姓無先賢,下其選格。
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正切【正韻】陂病切,
餅去聲。【廣韻】幷,專也。【禮·檀弓】趙文子曰:陽處父行幷植於國。【註】幷,猶專也。謂剛而專己。【釋文】幷,必正反。
又與併同。【集韻】倂,或省作幷。【賈誼·過秦論】幷吞八荒。【謝靈運·擬鄴中詩序】天下良辰、美景、賞心、樂事,四者難幷。
又【韻會】與偋通。【莊子·天運篇】至貴國爵幷焉。【註】幷,棄除也。
又叶陽切,音旁。【張籍·祭韓愈詩】偶有賈秀士,來兹亦同幷。移船入南溪,東西縱篙桹。
字原作从下幵。
又并。
↳ 幷 說文解字
(說文解字未收錄「并」字頭,請參考「幷」字:)
說文解字·幷
卷八
相從也。从从幵聲。一曰从持二爲并。府盈切文三
說文解字注·幷
(幷)相从也。从,舊作從。今正。合也、兼也。从从,幵聲。府盈切。十一部。一曰从持二干爲
。干舊奪。今依韵會本補。上言形聲,此言會意。干,經典用爲竿,如孑孑干旄是也。二人持二竿,是人持一竿,幷合之意。或曰:當出
篆。解云:
或从人。人持二干爲
。人持二干爲
者,猶又持二禾爲兼也。俗幷字之所本也。漢隷作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