剭 基本解釋
- 誅殺(指古代貴族、大臣在屋內受刑,區別於平民在市上受刑)。
剭 國語辭典
誅殺。
書證
- 《漢書·卷一○○·敘傳下》:「彫落洪支,底 剭 鼎臣。」
- 顏師古注引服虔曰:「底,致也。周禮有屋誅,誅大臣於屋下,不露也。」
剭 康熙字典
【子集下】【刀字部】 康熙筆畫:11 部外筆畫:9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烏谷切,音屋。【廣韻】誅也。【前漢·班固敘傳】底剭鼎臣。【註】服䖍曰:剭者,厚
。謂重誅也。
又通屋。【周禮·秋官·司烜氏】邦若屋誅。【註】謂所殺不於市,而以適甸師氏。
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乙角切,音渥。【博雅】
也。
剭 說文解字
說文解字注
(屋)凥也。凥各本作居。誤。今正。凡凥處、於尸得几之字引伸。不當用蹲居字也。屋者、室之覆也。引申之凡覆於上者皆曰屋。天子車有黃屋。詩箋。屋、小帳也。从尸。句。尸、逗。所主也。凡尸皆得訓主。屋从尸者、人爲屋主也。一曰尸象屋形。此从尸之又一說也。上象覆。旁象壁。从至。句。至、句。所止也。屋室皆从至。室下亦曰。至、所止也。烏谷切。三部。
(
)籒文屋。从厂。厂呼旱切。
(
)古文屋。按此字葢卽手部古文握字。見於淮南書。淺人補入此耳。